近年來,隨著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,我國擔保行業取得了長足發展。那么擔保都有那些擔保方式呢?擔保法規定的用擔保權責實現的方式,包括抵押、質押、保證、留置和定金五種方式,尤其是保證屬于的就是人保了,我們經常所說的信用保證指的就是屬于物保性質。
擔保行為的使用范圍的問題,在權責擔保法律的關系中,其他的不當得利之債、可以為之設立擔保的民商活動很豐富。無論是擔保法,還是擔保法司法解釋,都對擔保進行全面的了解。
在擔保的業務實踐過程中,擔保公司也在努力的探索,原擔保方式的基礎上建立擔保風范,規范了法律風險,推動了擔保業務的順利開展。
作為一個擔保公司應該如何快速的提升風險管理能力,我們認為練好內功是關鍵,擔保公司首先要處理的就是如何提升自己的管理風險的能力,在以下的幾個方面來大大的下力氣,通過練就內功,完成我們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。下面我們在本文詳細介紹。
債權擔保的類型都有哪些
1、保證
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,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,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。
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、其他組織或者公民,可以作保證人。
2、抵押
可以抵押財產有:
(1)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;
(2)抵押人所有的機器、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;
(3)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、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;
(4)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、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;
(5)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、荒溝、荒丘、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;
(6)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。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。
3、動產質押
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,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。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,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、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。
4、權利質押
(1)匯票、支票、本票、債券、存款單、倉單、提單;
(2)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、股票;
(3)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,專利權、著作權中的財產權;
(4)債券、存款單;
(5)應收賬款;
(6)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。
5、留置
留置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,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,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留置該財產,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、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。
6、定金
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。債務人履行債務后,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。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,無權要求返還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,應當雙倍返還定金。
北京榮盛追帳公司提示: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。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。